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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機農法始於一九二四年,德國人魯道夫.史坦納(Rudolf Steiner)首先提倡農作物有機栽培法,冀以耕作技術取代化學物的使用;一九三五年,日本人岡田茂吉倡導自然農法,以尊重土壤為基本,倡導永續性的農業生產體系。但直至一九八○年代,有機農業才開始受到世界各國普遍的重視。

有機農業所採取的栽培管理法,除了避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、肥料之外,也利用農業自然循環機制,依循土壤性質及配合輪作制度,發揮農地生產力,盡可能降低環境負荷。

自一九八八年台灣茶業改良場試行有機茶種植,迄今將近二十五年,從最早的五公頃到目前全國約二百六十三公頃的種植面積,進度雖然緩慢,但近十年來腳步已漸趨加快。

與慣行茶相比,量少價昂的有機茶仍屬異類。種植有機茶要面對的困難不少,除了特殊的茶園管理方式、檢驗的門檻、轉型期的煎熬、販賣的通路問題,還需要面對的是消費者的信任度。

2000年農委會訂定「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申請及審查作業程序」,次年有機茶葉認證轉由民間團體負責,從最早的MOA美育基金會,再到到慈心有機、台灣有機、中華有機,迄今共有超過十個以上的認證單位。除了協助茶農作土壤、水源及茶園環境與地目等項目的驗證,也擔負著輔導茶農的任務。

茶葉安全從源頭作起

以目前台灣百分之九十八的種植面積都是慣行茶園的現狀來看,完全不施農藥,似乎仍是一個理想的可望,現實的不可及。


台灣目前的農藥檢測項目共有三百一十八項(全球共有七百多種農藥),農藥的種類眾多,脂溶性、水溶性、長效型、短效型等等不一而足,針對各種農產品(蔬菜、水果、茶葉)的功能與使用方式也各殊。

有茶農表示,施肥藥就如同為茶樹治病調理身體,就像生病了一定要吃藥,但有時候關鍵不在施藥,而在不當劑量,也就是人為使用上的問題。但一般消費者只要一聽到「農藥殘留」就心生畏懼,無法安心飲茶,事實上在農藥的檢測上,不同農藥皆設有最低殘留標準值(MRL),只要未超標,即是在安全的範圍內。

除了農糧署每年不定期進行農藥抽檢之外,茶農主動送檢的單位包括茶改場凍頂工作站、SGS、台茶生化、毒試所(甚至經濟部商檢局、基隆海關都可作農藥殘留的檢驗)。檢驗費用是公定價,一個茶樣檢驗費新台幣四千五百元(從過去的九千元調降),茶農可根據自己的銷售市場需求選擇不同的檢驗單位。茶改場凍頂工作站站長黃正宗表示,農藥檢驗其實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,最重要的應該還是在源頭的管控。

許多茶商對過去台灣的《製茶業管理規則》充滿懷念之情,早期產、製、銷分工,業者接受統一管理,產銷順暢。茶廠提供合格適用的農藥給茶農使用,茶商負責監督,對茶葉品質負責,彼此存在一種信任關係,如今這種信任機制已被不同的產製銷制度給打破。

有人把台茶歷年來出現的農藥殘留問題,亂源指向二○○七年之後政府對農藥管理辦法的修訂,將原本的罰則改成以教育訓練替代,因而無法產生嚇阻作用。所謂的「護農」政策背後,或出於地方政府的選舉壓力,但「愛之適足以害之」,未嚴加管束,反而導致日後狀況頻出。台北市茶商公會理事長王敏超認為,除了請政府加強源頭的監督管制,更應針對農民用藥知識定期進行教育輔導。

2013年之後,日本與美國即將提高農藥殘留檢驗標準。眼光看得更遠,在國際間進出口頻繁的今天,許多國家都已將有機茶當成出口的重點商品,農藥檢驗更需具國際觀,設若「台灣農藥殘留容許量」的訂定無法與國際接軌,也勢將成為台茶出口的致命隱憂。 

 [本文引自經典雜誌]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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