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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業的興起,如楊華《膳夫經手錄》所載:“,古不聞食之,近晉,宋以降,吳人采其葉煮,是為茗粥。至開元,天寶之間,稍稍有,至德,大曆遂多,建中已後盛矣。”

 

《膳夫經手錄》成書于唐宣宗大中十年(西元856年),所記唐代業的發,有的是親目所睹,有的是距之不遠的事情,因此內容是較為可靠的。這也即是說,根據《封氏聞見記》的記載,所謂“興于唐”,具體來說是興盛于唐代中期。

 

這一點,也和《全唐詩》《全唐文》等唐代各種史籍的記述相一致。

在初唐的文獻中,很少有事的記載;

至唐代中期和晚期以後,對的論述和吟哦,就驟然增多了起來。

 

那麼,唐代中期業是怎樣發展起來,又發展到怎樣程度呢?

先說葉產地。唐代以,我國到底有多少州郡產,是無從查考的。

直至陸羽經》中,

才第一次較多地列舉了我國產的一些州縣。

其“八之出”載:

山南: 峽州,襄州,荊州,衡州,金州,梁州;

淮南: 光州,義陽郡,舒州,壽州,蘄州,黃州;

浙西: 湖州,常州,宣州,杭州,睦州,歙州,潤州,蘇州;

劍南: 彭州,綿州,蜀州,邛州,雅州,滬州,眉州,漢州;

浙東: 越州,明州,婺州,台州;

黔中: 思州,播州,費州,夷州;

江南: 鄂州,袁州,吉州;

嶺南: 福州,建州,韶州,象州。

 

經》中上列的這些地名,

不少人把它們概之為“八道四十三州”。

其實,四十三州是對的,而把州之前所列的山南,淮南,

浙西等說成是“八道”,就未必妥當了。

 

因為,這八地在唐時雖然確曾作過道名,但是,它們並不是同一時期的建制和同樣的性質。如八地中,山南,淮南,劍南,江南,嶺南,是唐貞觀時劃分的全國十道中的五個道;而黔中,是開元時從江南道中分出的新道;至於浙東,浙西,歷史上雖也一度稱過“浙江東道”和“浙江西道”,但實際上是後來江南東道所屬的兩個觀察使理所。不僅這八地設道和稱道的時間不同和或有矛盾,其下面所列的州名,與當時的行政建制也不完全吻合。

 

如建州,衡州,歷來屬於江南道,但在《經》中,卻把建州劃入了嶺南,把衡州歸入了山南的範圍。眾所周知,陸羽一生著述很多,他不只是一位傑出的葉專家,也是當時有名的詩人,文學家,書法家,史學家和地理學家,他寫過多種山志,地志和圖經一類的地理論著,以陸羽的地理知識;他要按行政建制的道州隸屬關係來寫,是決不會出現如上混亂情況的。

 

所以,陸羽《經》“八之出”中州之前的地名,

不是指道,而是指葉產區,

是陸羽最早提出或劃分的我國八大區。

 

這裡還要附帶指出一點,在我國有些論著中,

不但有把經》“八之出”的地名,

稱之為“八道四十三州”者,甚至還有根據這些道、

州的行政建制,把它們所轄的州,

縣悉數都算作產地域,

錯誤地提出唐代產有多少州,多少縣。

 

很明顯,陸羽提出的葉產地,

是其在評定各地葉品質時所列出的典型和代表,

而不是全部葉產地。如巴蜀,其時產就遍及各地,

經》所列,僅劍南八州。

 

第二,在所謂“八道”和“四十三州”中,

也不是每一個道的各州,每一個州的各縣全都產

如斯西的蘇州屆縣很多,但唐時真正產的,只現在的吳縣一地。

其三,唐代的地方行政建制,也不是一成不變的,

而是不時有所變動。所以,僅僅根據《經》

的記載而要提出唐代產州縣的確數,是不會也不可能正確的。

由《經》和唐代其他文獻記載來看,

唐代葉產區已遍及今四川,陝西,湖北,雲南,廣西,貴州,

湖南,廣東,福建,江西,浙江,江蘇,安徽,河南等十四個省區;

而其北限,一直伸展到了河南道的海州(今江蘇連雲港),

也即是說,唐代的葉產地達到了與我國近代區約略相當的局面 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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