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茶業的興起,如楊華《膳夫經手錄》所載:“茶,古不聞食之,近晉,宋以降,吳人采其葉煮,是為茗粥。至開元,天寶之間,稍稍有茶,至德,大曆遂多,建中已後盛矣。”
《膳夫經手錄》成書于唐宣宗大中十年(西元856年),所記唐代茶業的發,有的是親目所睹,有的是距之不遠的事情,因此內容是較為可靠的。這也即是說,根據《封氏聞見記》的記載,所謂“茶興于唐”,具體來說是興盛于唐代中期。
這一點,也和《全唐詩》《全唐文》等唐代各種史籍的記述相一致。
在初唐的文獻中,很少有茶和茶事的記載;
至唐代中期和晚期以後,對茶的論述和吟哦,就驟然增多了起來。
那麼,唐代中期茶業是怎樣發展起來,又發展到怎樣程度呢?
先說茶葉產地。唐代以,我國到底有多少州郡產茶,是無從查考的。
直至陸羽《茶經》中,
才第一次較多地列舉了我國產茶的一些州縣。
其“八之出”載:
山南: 峽州,襄州,荊州,衡州,金州,梁州;
淮南: 光州,義陽郡,舒州,壽州,蘄州,黃州;
浙西: 湖州,常州,宣州,杭州,睦州,歙州,潤州,蘇州;
劍南: 彭州,綿州,蜀州,邛州,雅州,滬州,眉州,漢州;
浙東: 越州,明州,婺州,台州;
黔中: 思州,播州,費州,夷州;
江南: 鄂州,袁州,吉州;
嶺南: 福州,建州,韶州,象州。
《茶經》中上列的這些地名,
不少人把它們概之為“八道四十三州”。
其實,四十三州是對的,而把州之前所列的山南,淮南,
浙西等說成是“八道”,就未必妥當了。
因為,這八地在唐時雖然確曾作過道名,但是,它們並不是同一時期的建制和同樣的性質。如八地中,山南,淮南,劍南,江南,嶺南,是唐貞觀時劃分的全國十道中的五個道;而黔中,是開元時從江南道中分出的新道;至於浙東,浙西,歷史上雖也一度稱過“浙江東道”和“浙江西道”,但實際上是後來江南東道所屬的兩個觀察使理所。不僅這八地設道和稱道的時間不同和或有矛盾,其下面所列的州名,與當時的行政建制也不完全吻合。
如建州,衡州,歷來屬於江南道,但在《茶經》中,卻把建州劃入了嶺南,把衡州歸入了山南的範圍。眾所周知,陸羽一生著述很多,他不只是一位傑出的茶葉專家,也是當時有名的詩人,文學家,書法家,史學家和地理學家,他寫過多種山志,地志和圖經一類的地理論著,以陸羽的地理知識;他要按行政建制的道州隸屬關係來寫,是決不會出現如上混亂情況的。
所以,陸羽《茶經》“八之出”中州之前的地名,
不是指道,而是指茶葉產區,
是陸羽最早提出或劃分的我國八大茶區。
這裡還要附帶指出一點,在我國有些論著中,
不但有把《茶經》“八之出”的地名,
稱之為“八道四十三州”者,甚至還有根據這些道、
州的行政建制,把它們所轄的州,
縣悉數都算作產茶地域,
錯誤地提出唐代產茶有多少州,多少縣。
很明顯,陸羽提出的茶葉產地,
是其在評定各地茶葉品質時所列出的典型和代表,
而不是全部茶葉產地。如巴蜀,其時產茶就遍及各地,
而《茶經》所列,僅劍南八州。
第二,在所謂“八道”和“四十三州”中,
也不是每一個道的各州,每一個州的各縣全都產茶。
如斯西的蘇州屆縣很多,但唐時真正產茶的,只現在的吳縣一地。
其三,唐代的地方行政建制,也不是一成不變的,
而是不時有所變動。所以,僅僅根據《茶經》
的記載而要提出唐代產茶州縣的確數,是不會也不可能正確的。
由《茶經》和唐代其他文獻記載來看,
唐代茶葉產區已遍及今四川,陝西,湖北,雲南,廣西,貴州,
湖南,廣東,福建,江西,浙江,江蘇,安徽,河南等十四個省區;
而其北限,一直伸展到了河南道的海州(今江蘇連雲港),
也即是說,唐代的茶葉產地達到了與我國近代茶區約略相當的局面 。